要考虑被ISB录取,学生及其父母必须能够证明他们属于以下所示的四个优先类别之一。如果等级中的可用空间受到限制,则具有较高优先级状态的可接纳申请人将被优先级较低的申请人接纳。
优先级1:创始大使馆雇员的外国持护照学生(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美国)。
优先级2:外国护照持有家庭,父母持有中国签发的工作签证,学生持有相应的受养人(S1)签证。
优先级3:
持有通行证的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中国台湾永久居民家庭。
持有Q1签证/中国居住证的外国和中国护照持有家庭。
优先级4:拥有外国永久居留许可并证明在那居住超过一年的中国优先护照持有家庭。
在优先类别中,可以特别考虑:
教职工
回国学生
已录取兄弟姐妹的申请人
英语水平高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