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广州新华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90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新华学院(原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院校代码:13902)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并招生,是一所涵盖了经、法、教育、文、理、工、医、管、艺术学等学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目前学校设有23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51个专业。现有广州校区和东莞校区,占地面积2185亩(含配套用地600亩),面向全国招生,已招收十七届学生,在校生两万余人。2021年5月,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批准,学校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经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目前建有医药、经管、理工、文法和艺术设计五大实验实训平台,共有实验室175间,建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金融职业技能训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护理综合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财务与会计实验教学中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联合实验室——FABLAB创客实验室;省级重点培育学科医学技术实用型教学科研平台——生物反馈综合实验室;省级特色专业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特色实验室——西门子助听器实验室、博智听觉声学实验室等。
学校引育并举,高师荟萃。实施“六大人才计划”,即“双百”计划、博士导研计划、海外导师导研导教计划、校外导师导研导教计划、“双师型”导师计划、督导倍增计划,教学与科研相辅相成,着力构建学术强校人才体系。
学校坚持“学术强校、质量立校”,着力建构学术共同体,提高教师、学生的科研水平,以“真学术”助力“高质量”教学水平;学校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目标,坚持“三基三严三早”的教学传统和“早、正、严、实”的教学原则,以多学科和交叉学科为特点,采取启发式、互动式等教学模式。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探索国际合作模式创新,培养国际视野人才。办学至今,学校与11个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38所院校及学术机构建立有国际(境外)合作关系,共签署59份合作协议(不含续签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学科广泛,合作模式多样,共促成23个落地交流项目,不断加强对外教育合作,提高办学水平,为我校师生提供教育国际化、多元化的合作平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漫漫征途,唯有奋斗,广州新华学院全体师生将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养德智体美劳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新局、谋新篇、启新程,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有特色的广州新华学院而努力奋斗!
【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信息】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新华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具体要求。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点击咨询广州新华学院招生详情】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西班牙语、商务英语、葡萄牙语、英语、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金融科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传播学、社会工作、经济学、税收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投资学、互联网金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信息资源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眼视光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风景园林、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药学、网络与新媒体、工商管理(创新班)、会计学(ACCA卓越班)、会计学(CIMA卓越班)。
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5人,实际招生计划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招生专业情况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
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华侨与港澳台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联招办发布的招生考试说明,参加统一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联招统一考试。考生请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所有参加全国联招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与志愿填报【点击咨询入学详情】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21日(周六):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2日(周日):0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和澳门六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五、录取
参加联招考试并填报我校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按照联招办组织的网上统一录取进程完成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按照“专业志愿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新生报到及在校管理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学历证及证 书种类
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新华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八、奖学金制度【点击咨询奖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