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廣州新華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902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新華學院(院校代碼:13902)的前身是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是舉辦高校中山大學依據教育部教發〔2003〕8號文的精神,與出資方廣東東寶集團有限公司按新機制新模式申辦的院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並更名為廣州新華學院。2021年5月,經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廳批准,學校獲批設立“廣東省博士工作站”;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批准,學校獲批成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於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並招生,是一所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現有廣州校區和東莞校區,占地面積2185畝(含配套用地600畝),面向全國招生,已招收十八屆學生,在校生兩萬餘人。學校秉承原母體學校中山大學的優良辦學傳統和理念,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服務社會”為導向,堅持“育人為本、品質第一”的宗旨,著力培養具有優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養、自主創新意識、扎實理論基礎和較強操作能力的“德才兼備,知行合一”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轉設後,學校繼續堅持“學術強校、品質立校、特色興校、開放辦校”辦學理念,闖新路、開新局、搶新機、出新績,努力把廣州新華學院建設成為國內一 流、特色鮮明的應用型高校,努力實現“中國需要清華,中國也需要新華”的“新華夢”。
【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資訊】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廣州新華學院(以下簡稱我校)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具體要求。
招生專業:經濟學、經濟統計學、稅收學、金融工程、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英語、商務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傳播學、網路與新媒體、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人工智慧、生物醫學工程、藥學、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康復治療學、醫學影像技術、工商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學、行政管理、公共關係學、健康服務與管理、物流管理、旅遊管理、數字經濟、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資訊資源管理、金融科技、眼視光學、互聯網金融、風景園林、智能製造工程、工商管理(創新班)。
招生計畫:我校2023年計畫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15人,實際招生計畫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招生專業情況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錄取
參加聯招考試並填報我校的考生,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要求,學校按照聯招辦組織的網上統一錄取進程完成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工作,按照“專業志願優先”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獎學金制度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