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欢迎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深圳(南山)中加学校,同时学校特设奖学金,欢迎中考成绩优秀、具有某方面特长或综合能力突出之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凡报考中加学校的学生,均须填写《中加学校入学申请表学生填写后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交报名表的同时交纳一寸免冠照片、学位定金和学生近年成绩册(含教师综合评价)《中加学校入学申请表》可到学校招生办索取或直接网上报名。深圳市考生通过市招办填报志愿及中考总分经考核后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参照当地中考成绩,经综合考核评估后择优录取,数学及英语入学水平考试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外籍学生及海外华侨.港澳同胞子女填写《中加学校入学申请表》,经外侨招生办考核及推荐后择优录取, (有关详情与费用请与招生办联络)中加学校为全住读式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如录取后体检不合格,传染病带菌或有不良嗜好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或退学处理。
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学校特设新生及在校生奖学金:
1、 新生中考成绩440分以上(市外成绩相应分数) 给予奖学金10万元.
2、 新生中考成绩430以上(市外成绩相应分数)给予奖学金5万元.
3、 新生中考成绩420分以上(市外成绩相应分数) 给予奖学金2万元,
4、 新生中考成续410分以上(市外成绩相应分数) 给予奖学金1万元,
5、 新生中考成绩400分以上(市外成绩相应分数 > 给予奖学金5干元,
6、 在校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各年级每个学期设一等奖学金2名,二等奖学金4名,三等奖学金6名.
7、 具体实施细则,以《深圳(南山)中加学校奖学金条例》为准.
学位定金
申请就读中加学校离中学位可选择两种方式交纳学位定金:①申请人交纳学位定金10000元,学位可保留至7月15日,②申请人交纳学位定金20000元,学位可保留至8月15日,并可同时获得分数段(10分为一分数段)优先录取,录取后定金冲抵学杂费,未被学校录取者,8月31曰后凭定金收据全额退还.正式录取者,学杂费余款需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内交付,逾期未交付者,作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收费标准
按学期收取学生学杂费,在学校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拾万零捌仟元人民币,含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校雎.校车等费用,不含境外学习交流及管理费用,学生可自愿申请加拿大高中学历认证,费用为叁仟柒佰伍拾美元(一次性)。
周末(双休曰)期间如需住校的学生,则需另交活动管理费,每学年
捌仟元人民帀(不含短期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