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广东建设港澳子弟学校或设立港澳儿童班”的政策精神,广东华侨中学结合实际情况、主动请缨办班。2019年至2021年,在广州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已连续开办了三届市属学校初、高中港澳子弟班。2022年我校初中校区继续招收七年级港澳子弟生,努力为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发展和打造“世界前列、广州特色、示范引领”的现代化教育目标贡献力量,推进粤港澳教育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
一、招生计划
30人,纳入越秀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在广州市内创业或工作的港澳籍人士的港澳籍适龄子女,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人为该学童的父或母,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在广州市内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内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三)学生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
如仅有学生本人为港澳籍,其父母均不属于港澳籍的,不属于“港澳子弟班”的招生范围。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佐证材料(香港或澳门永 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子女出生证或其他亲子关系佐证材料;
(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五)申请人在广州市内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
(六)申请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证明;
(七)其他佐证材料(可参考新生入学评价表)。
四、报名办法
根据广东华侨中学港澳子弟班”报读办法。
(一)填写表格
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向者,由申请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新生入学评价表》(自行扫描二维码,下载电子表格,填写有关信息)。
(二)提交佐证材料
按照本办法第三大点,由申请人携带所有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新生入学评价表》,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校初中校区报名。
入校要求:
①穗康码或粤康码为绿码;
②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③行程码无“*”号。
学校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初步审核,如初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报名回执》。
(四)材料初审
学校在5月29日(周日)前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经审查已符合报名条件且佐证材料齐全的,组织家庭谈话。
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信息不符或佐证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
(五)资料现场复核和组织家庭谈话
申请人及其子女持《报名回执》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在5月30日-6月3日进行资料复核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谈话。
(六)名单上报审核
6月6日前由学校上交拟录取名单及其评分情况到区教育局中职科,进行综合评定和备案,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公示拟录取名单
6月6-8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广东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6月29日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注册安排
7月9日(周六)上午,申请人及其子女凭录取通知书及学生有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