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和高新区,招收2个班,共7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四区及高新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5月12日(星期五)至5月13日(星期六)每天8:00至22:00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完成自主招生报名。提交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2023年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材料提报
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奇点平台(以下简称“综评平台”于3月23日(星期四)9:00至4月27日(星期四)20:00开放。四区、高新区初中学校学籍的考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在平台开放时间内,填报综合评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含考生参加自招需提报的材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在两页分别加盖初中学校公章后拍照上传)。考生通过综评平台“遴选”功能对自己近三年获得的标志性成果的各个类别进行排序。4月27日(星期四)20:00,综评平台关闭上传功能。
4月28日(星期五)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审核确认。5月4日(星期四)至5月6日(星期六)17:00,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及时联系初中学校予以核实更正。平台公示认定完成后,最终将通过公示认定的“德、智、体、美、劳”五个类别的前三项标志性成果和履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其他材料等一起形成完整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月6日(星期六)20:00前,初中学校在综评平台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公示无误确认操作,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建完成并锁定,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档案。考生无需再准备纸质档案。
(三)自主招生考试通知单发放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条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名单。
2.5月16日(星期二)10:00-20:00,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5月18日(星期四)9:00-20:00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打印自主招生考试通知单。
四、自主招生考试
自主招生考试为面试,在我校进行。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自主招生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面试分值:满分2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学习书法、小语种的潜质以及意愿等。
五、资格确认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主招生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期结束,确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
六、录取程序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同时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下,予以录取:
(一)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投档分数×310/360+自主招生考试成绩×1/4)不低于“局属普高一段线”;
(二)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被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其他批次的录取。
七、日程安排
八、本方案由青岛格兰德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格兰德中学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