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促进我校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工作开展,根据海口市教育局自主招生方案的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招生项目:体育(田径)、播音主持、音乐(声乐、器乐)。
二、招生计划:27人,体育(田径)10人、播音主持10人、音乐(声乐、器乐)7人。
三、招生范围(报名条件)
1.具有海口市学籍且在海口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在海南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C等及以上。
3.无传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等,并经学校测试认定合格。
4.播音主持类,男生165厘米及以上、女生160厘米及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
四、报名办法
1.时间:即日起至5月18日上午12点前截止。
2.地点:海南枫叶国际学校招生办。
3.提交材料:报名时,请提供以下真实的佐证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出具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证明。
(4)考生如有获奖(省、市、县级以上比赛前三名)的考生,必须提供奖证原件和复印件。
(5)提供中考准考证号。
(6)现场报名时需要考生及监护人同时到场,在报考承诺书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学校留存),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①知晓并同意以下录取规则:“根据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参加了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经公示合格予以录取的考生视为填报了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把名单报省中招办备案,在学校所属录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优先投档录取。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这部分考生的志愿将被自动设置成已填报了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许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该自主招生志愿”。②本人承诺具有本市学籍且在本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我省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考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点(提前半小时进场)。
六、考试内容
(一)体育(田径)特长生
注:
(1)若学生有体育基础及专项运动项目则进行专项测试,专项测试占60%,基础占40%(四小项平均分配)。例:学生初中练习跳远,则进行跳远专项测试;
(2)若学生练习的专项运动项目与基础测试内容一致,则成绩以基础测试为主。例:学生练习项目为100米,则100米测试成绩就为专项测试成绩;
(3)没有练习过体育专项运动则仅进行四项基础测试。
(二)播音主持特长生
1.考试内容
(1)自我介绍:包括姓名、籍贯、年龄、身高、体重、特长、爱好等;
(2)发声条件:绕口令、散文、新闻语感、即兴评述。
2.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
(1)外形条件30分(身高8分、体形8分、气质8分、肢体协调6分)
(2)发声条件30分(嗓音条件7分、声音弹性7分、发音状态7分、口腔开度3分、唇舌力度3分、普通话3分)
(3)内在条件40分(是否怯场10分、稿件理解15分、即兴思维15分)
A等:90-100分
B等:80-89分
C等:70-79分
D等:60-69分
E等:59分及以下
(三)音乐(声乐、器乐)特长生
1、考试内容:
a、单音模唱、旋律模唱、节奏模唱。
b、声乐生完整演唱一首歌曲(自备U盘音频伴奏、或钢琴伴奏),器乐生完整演奏一首作品(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2、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
a、单音模唱(满分5分)、旋律模唱(满分5分)、节奏模唱(满分5分)
b、演唱、演奏一首歌曲(满分85分)
c、根据考生模唱单音、旋律、节奏的音准及完整度酌情给分;声乐演唱根据考生演唱水平、外形条件等酌情给分,器乐演奏根据考生演奏完整度、程度、水平等酌情给分。
七、预录取办法
1 体育(田径)、播音、音乐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底排队,公示成绩,依次录取。
2.满足专业成绩要求,按各类项目招生指标数的1:1比例确定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同时按照1:0.2的比例公示递补人选。招考人数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的,视考核成绩确定人数,剩余指标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可取消或调剂到其它符合专业成绩要求的项目。
3.预录取特长生名单公示三天,5月29日上报海口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
八.正式录取
(一)中考文化课成绩在480分及以上的,通过我校专业课测试并上报海口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按公示的专业课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从高往低录取。
(二)根据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见和实施细则,参加了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经公示合格予以录取的考生视为填报了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把名单报省中招办备案,在学校所属录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录规则先于统招生优先投档录取。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这部分考生的志愿将被自动设置成已填报了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许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该自主招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