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口哈罗礼德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小学一年级:每生每学期108500元人民币。
2.小学二年级:每生每学期117500元人民币。
3.小学三年级:每生每学期122600元人民币。
4.小学四年级:每生每学期122600元人民币。
5.小学五年级:每生每学期128700元人民币。
6.小学六年级:每生每学期128700元人民币。
7.初中一年级:每生每学期128700元人民币。
8.初中二年级:每生每学期134800元人民币。
9.初中三年级:每生每学期134800元人民币。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每周五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42500元人民币。
2.每周七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49300元人民币。
2、海口海天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小学:每生每学期4500元。
2、初中:每生每学期51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
每生每学期800元;不住宿不收费。
(三)代收费:
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3、海口楚天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 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9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22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 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5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85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4、海口安泽实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6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9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6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 秋季之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4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39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5、海口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国内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 12500 元,初中每生每学期 13000 元,高中每生每学期 16500 元。
2.外籍留学生:小学每生每学期 14000 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500 元,高中每生每学期 18500 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半住宿每学期每生为800元,全住宿每学期每生为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6、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72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83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3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全住宿:每生每学期1400元。
(2)半住宿:每生每学期8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6、海南昌茂花园学校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85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5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06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全住宿:每生每学期1400元。
(2)半住宿:每生每学期8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7、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普通中小学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83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3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0400元。
2.国际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300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
1.普通中小学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2.国际高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8、海南观澜湖双优实验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18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38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间学生宿舍安排4名住宿学生,每生每学期2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9、海南华侨中学观澜湖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10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20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3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每生每学期1300元。
(2)中学:每生每学期15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22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35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46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每生每学期1300元。
(2)中学:每生每学期15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0、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初中:每生每学期10800元。
2、高中:每生每学期122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
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1、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小学部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9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半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
(2)全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05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半住宿费:每生每学期700元。
(2)全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2、海口山高高级实验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高中每生每学期129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不住宿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3、海口海之南外国语实验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普通班: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4800元。
(2)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2、“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9300元。
(2)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普通班: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95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2、“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28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八岁能读会写”实验班招生按自愿原则,实行小班制每一班只限35人,应独立成本核算。
(四)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4、海口寰岛实验小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9500元。
(二)半住宿费(午休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5、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高中国际班
一、高中国际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期750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2000元,不
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6、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中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0000元。
(二)住宿费
1.全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每学期每生为3800元。
(2)秋季之起入学的新生:每学期每生为5000元。
2.半住宿费:每学期每生为12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7、海口寰岛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30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8、海口景山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83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2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02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97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09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18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19、海口滨江高级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2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28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
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0、海口黄冈金盘高级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55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60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88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每生每学期800元。
(2)初中:每生每学期800元。
(3)高中:每生每学期13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69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75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112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100元。
(2)初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3)高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4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1、海口嘉勋高级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高中每生每学期85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高中每生每学期98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4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2、海口绿城实验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2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35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8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和初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700元。
(2)高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1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41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4500元。
(3)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8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小学和初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850元。
(2)高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3、海口市罗牛山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小学:每生每学期6900元。
2.初中:每生每学期7500元。
3.高中:每生每学期7900元。
(二)住宿费(含空调、水电费):每生每学期为 1200 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4、海南博雅中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学费:高中每生每学期9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学费:
(1)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7800元。
(2)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9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5、海口振兴小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20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半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0元。
(2)全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元。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2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1)半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50元。
(2)全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6、海口市秀英区东山孔子小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2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学期600元,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7、海口博才流动人口子弟小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一)秋季之前入学的学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149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4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二)秋季起入学的新生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2500元。
2.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8、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实验学校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
1.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3200元。
2.初中学费:每生每学期3600元。
(二)住宿费(含水电费及空调电费):每生每学期500元,不住宿不得收费。
(三)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29、海口市琼山区府城新朝阳小学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小学学费:每生每学期2400元。
(二)代收费: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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