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国语学校方山分校(以下简称南外方山分校)是经南京市教育局、江宁区教育局批准举办的,由南京市江宁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协作,引进社会资本举办的12年一贯制、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
南外方山分校沿袭坚持“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现代英才”的教育理念,以服务儿童、服务人民、服务地方为己任,以“双语、科技”为特色,在继承南外本部的教学理念、课程模式、教育教学方式、评价体系基础之上,坚持走“融贯中西、文理并用、融汇古今”的国际化、信息化、人文化的发展道路,努力打造一所开放、民主、和谐、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学校。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江宁区教育局《2023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3〕9号),南外方山分校七年级招生工作全面展开,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
具有江宁区户籍的2023届小学应届毕业生。
报名程序
(一)志愿填报
6月3日-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我校电脑派位志愿。
填报我校志愿的江宁区户籍的学生,还可以在其他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再选1所报名。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江宁区户籍,但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行政区),须在5月19日-20日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填报我校电脑派位志愿。
(二)电脑派位
6月24日,江宁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
6月25日,南京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录取工作
(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6月25日~7月5日,8:00~17:00,我校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监护人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已办理我校录取确认手续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须带下列材料:
1.小学毕业生学籍卡(须有就读学校盖章)、电脑派位志愿表(家长联)各1份。
2.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首页、父亲页或母亲页、孩子页)。
3.两张2寸学生近期证件照,照片背后请务必写上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4.小学中、高年级《成长的足迹》原件和复印件(成绩页和老师评语页)。
以上原件审核后返还给家长(学籍卡原件除外),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如网报材料属实,则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材料不实,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0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