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9月7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5年,北京基本健全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业开放体系,服务业经济规模和国际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
北京将推进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重点园区示范发展;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创新体系;优化服务业开放发展的要素供给。
其中,在推动教育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方面,加大国际教育供给,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允许中小学按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探索引进考试机构及理工类学科国际教材。鼓励外商投资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推进一批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示范项目。
总结起来扩大教育领域服务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2020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除本市户籍与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外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以按本市户籍对待。
其中并没有对“外籍人员子女”入读公办校做出规定。
而根据2020年初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招生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招生对象主要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子女。
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学校可适当招收在京合法居留的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在境外依法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不得招收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