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强调,这9项证明只是举例,移民官有权要求学生提供其他不在此列的证明。
加拿大移民部举例的有效证明包括:学校对学生已注册的官方确认文件;学校证明学生已申请休学并获准;学校证明学生已退学或退出学系;学校确认学生已暂停被休学,或是已被退学;学校确认学生已停止上课的日期;现在与之前的成绩单。
可证明的文件还包括:由教授发出的说明学生性格或是学习态度的信件;证明学生有特殊医疗需要,以及无法上课的医生证明;学校已经停止运作或是不再提供科系或课程的证明。
除了上述9项证明,加拿大移民部在指引中强调,任何移民官自行判断认为有需要的文件,移民官可视情况自行调整要求。
律师陶维说,他已知道有学生收到加拿大移民部的邮件,要求提供以上证明,并给予其一个月的时间提出回复。
陶维认为若给予一个月的时间,真正在学习的学生,应该可以准备证明,不致有困难。
陶维提醒中国留学生在国内的父母,随时提醒学生遵守学生签证的条件,以免因为学习困难、或无心学习导致学生签证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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